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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31

    不热,若即若离的态度,焉识就知道他又别扭了,行吧,既然你那么冷淡,那你就自己一个人冷去吧,姑娘我不搭理你可以了吧,眼不见心不烦。

可这样又有人不开心了,焉识怒了,“乔景尧你说,你想干什么,我都回来了,你非要这样是吧。”“我怎么了,我没事”某人嘴硬的说着,就是不承认。

“夫妻三年分居还被判离婚呢,我们可没有呢,既然你……”焉识就是要逼他,不然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有个正常名分呢。“陆焉识,你要敢说出来”他恶狠狠的威胁着,焉识知道点到为止,就不搭理他,直接回家了。

最后还是某人男人认输了,在某人个夜黑风高的夜晚,直接把人偷走,在荆门,焉识见识了这个男人的细腻心思,既然他迈出了一步,她就不会让他失望的。

焉识答应了他的求婚,两人又住在了一起,现在焉识要去见骆珈,怕有人吃醋,还是老老实实的汇报了自己的行程,结果就是,被他压在床上上了半天,整整迟到了一个小时。

骆珈三年也知道自己和焉识是不可能的了,华国确实不适合骆氏,他决定回美国。焉识知道骆珈很好,可是当你有一个深爱的人时,别人再好,都和你无关。

骆珈走了,叶蓁也去了美国,焉识一直都知道当时在s大贴吧黑她的人有叶蓁,可是多年的室友情,她没有追究,叶蓁对于爱情太过于狭隘,这样注定不会有好的结果。她没有说破,也没有当回事,骆珈绝不是她的良人,既然她不死心,不如撞了南墙也好。

直到多年后焉识才知道叶蓁留在了美国,嫁的不错,是一个企业家,就是年龄有些大,只是也都是后话,既然她的选择是这样,她无权干涉。

乔家人知道对不起焉识,有些不好意思,可两人要结婚,也不能不见见双方家长,焉识其实没有那么在乎,高位者的考虑终有目的,没有造成实质的伤害,是她庆幸的。

最后两人的婚礼定在了焉识的生日,九月初二,宜嫁娶。

☆、第70章

第七十章

结婚前,乔景尧被谈判了,陆家祖孙和宋琛先生。其实他是很高兴能有人表达一下他对焉识的爱意的,只是从头到尾他都没有说话的权利,全部都是他们三个再说,他应承。

请期之后便是亲迎,陆家和乔家都是崇古之家,以往都是古礼,可这次他们都想办一场西方婚礼。

婚礼还没办,焉识瘦了好几斤,是因为她定制了法国的婚纱,以前她穿着肯定是可以的,现在她被乔景尧养的胖了些,为了更好的效果,她决定一定要美美哒。

要说还是她的舅舅知她心意,结婚送什么,当然应该是“九子墨”:引汉郑众“九子之墨,藏于松烟,本姓长生,子孙图边。”最美好的祝福

乔家的排场自然是不用多言的,婚礼空前盛大,乔愔和季卿君也来到了现场,看着季卿君带着乔愔出席,大家的心思各异。乔愔和乔书荪都能笑着说话,乔家众人肯定不会再生出其他的心思了,主要是姓季的那位谁也惹不起。

十字架上的耶稣很是醒目,顶窗有白鸽飞过,教父把手放在他的额头,问他“你愿意永远爱着眼前的这个女子,保护她,陪伴在她身边,在每一封家书中倾诉着你的爱意,在每一个破晓时分握着她的手,不因世人的毁谤而抛弃她,不因生命的变故而让她悲伤吗。乔先生,以尔全名,你愿意发誓吗。”“我愿意”他坚定的回答。

教父又把手放在焉识额上,他说,“你呢,你愿意永远爱着眼前的这个男人,保护他,陪伴在他身边,在每一次回信中倾诉着你的爱意,在每一次早餐时坐在他的对侧,不因世人的侮辱而放弃他,不因容貌的变迁而让他孤独吗。陆小姐以尔全名,你愿意发誓吗。”她笑着说“我愿意”(婚礼誓言一段取自)

教父笑着请他们交换婚戒,宣布婚礼完成。

晚上的宴会非常的热闹,可是焉识有了经验,知道可不能在喝多了,不然会很丢人的。好在乔景尧心细,准备了鸳鸯壶,一边酒一边白葡萄汁。

虽然两人早已经过了那事,但是现在满目的红,又是一番不一样的光景。乔景尧也像是被刺激了一样,狰狞着,大汗淋漓,趴在焉识身上驰骋。

焉识承受着他的粗暴,满心的欢喜,从此,两人就是最亲近的人,在没有什么能把她们分开了,眼睛里满满的笑意。

乔太太,早安

乔先生,早。

作者有话要说:  后边的就是番外了,会一次都给大家的哦

☆、第71章

番外篇——闾丘宸童思乐(一)

初见童思乐是因为他执行任务后,新疆边境,真的可以说是人迹罕至,就是这样的一个地方,他遇到了一生中最重要的白月光。后来的闾丘宸想起当时的情景,总是眼中悲喜交加。

当时的她是在街头与当地少数民族一起表演,一群民族特色服饰中她耀眼闪现。有一种说法是“衣保人”,可一袭红裙在身的她真真是做到了“人保衣”,设计,线条都不怎么出色的衣服,在她身上玲珑凹凸,吸引眼球,不免让人多看几眼,闾丘宸也不可避俗。

队友都离开了,只剩下他要留下有其他任务,一天的假期,让他觉得可能会浪费。其实在军区大院时,一群军二代,红三代在一起少不了的是逗狗遛鸡,惹是生非,而欺负小姑娘又是最常见的,当时的他可是其中翘楚。只是进了部队后,他改变了很多,稳重了许多,可是看到这个女人,他有些冲动。

欣赏美,确实挺好,可是看完后不免有一阵的失落,等他反应过来时,那红衣女人早已没有了踪迹,他挑挑眉,离开。无论是多么淳朴的地方,总有纸醉金迷,醉生梦死的地方,他真的很久没有接触过了。

他没什么文艺细胞,从小就喜欢舞刀弄枪,所以才会直接走了家里的老路。酒吧里在唱,一首很经典的老歌,他听过,追寻的目光一直在找寻着,当看到一身浅灰色裤装的女人时,他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,真TMD好看,好听。

就如很多故事的开始一样,童思乐看到闾丘宸的第一眼觉得这个男人长的真的很英气,在交谈几句下来,就是足够的硬气,和她后来追求圈子真的不一样,她喜欢他。不记得是谁说过,一见钟情不过是见色起意,她觉得她可能也是。

后来的他们在一家老酒馆填饱肚子,为了给自己壮胆,童思乐特地喝了酒,这或许会是她23年来做的最荒唐最离经叛道又让她热血沸腾的事情。

后来的后来一切都好像是排练好似得,让她映象最深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