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言情小说网 - 言情小说 - 大红妆在线阅读 - 分卷阅读252

分卷阅读252

    蠕动起来,原来里面装着的是一个人。

束口的绳子系得不牢固,麻袋里的人动作越来越大,终于,一个发髻从麻袋里露了出来。

夏日天长,这会儿还没有全黑下来,一清道人从麻袋里爬出来,看到眼前是座破庙,他长长地抒出一口气。

就在今天之前,一清道人打死也没有想到,他会在王府别院里被人打了闷棍。

为了图清静,当年他选了别院里最僻静的院子,院子外面是条刺槐夹道,把他的院落与别处隔开,他和朗月全都爱静,别院里的人也都知道,因此,除了他们师徒和打扫的仆妇,那条刺槐夹道几乎没人过来。

今天他收到一封信,说是有了朗月的消息,送信的人就在别院门口,他心里狐疑,明知来送信的就是一个跑腿的,可还是想要当面问问。

他急急出门,刺槐夹道也如往日一般安静,他走着走着,脑袋忽然挨了一记,便人事不知,醒来的时候已经被装在麻袋里了。

他能听到车轮辗在路上的声音,他也能从那些人的说笑声里判断出这是一伙泼皮,只是他不知道这些泼皮如何能把他从王府别院里弄出来的。

他刚刚开口呼救,一个泼皮便坐到了他身上,那泼皮坐在上面还不老实,屁(股)一上一下,他这条老命差点就交待在那家伙的屁(股)下面。

从他们的调笑声里,一清道人猜到他们是收钱办事,有人给了银子,他们便把人绑过来。

一清道人正在嘀咕着这些人要把他带到哪里去,就被从骡车上扔下来了。

一清道人全身骨头都要散架了,他费了好大力气才从麻袋里爬出来,也不知是被屁(股)压的,还是从骡车里扔下来时摔的,他头晕目眩,好在他心里还很清醒,这里是官道,官道通往西安城,这会儿城门就要关了,官道上已经看不到进城的车马,以他现在的状态,只凭一双腿是走不回去的。

虽然有几分惧意,可是一清道人还是摇摇晃晃地走进了破庙。

这下也好,王爷让他今夜就跟着募兵的武官启程去秦岭,他正愁想不出办法,现在他遇险,明天回王府说明情况,王爷不是冷情之人,会让他休整一两日再动身的。

有这一两日的时间就足够了。

想到这里,一清道人甚至开始考虑明天回去时要不要在自己身上弄出几处小伤......

破庙的庙顶裂开一个大缝子,借着微弱的光线,还能看到地上大殿里还扔着豁口的饭碗,冷硬的馍馍,这座破庙显然常有乞丐流民借宿。

一清道人好洁,他嫌弃地四下观望,想找处干净的地方住一夜。

忽然,他发现破旧剥落的墙壁前,似乎躺着一个人。

一清道人吓了一跳,本能地想要往外跑,可是他的两条腿却像是生了根,牢牢地伫在地上。

那是一个孩子,半大孩子,至少不是成年人。

天色黯淡,他看得不甚清楚,但是感觉那个孩子身上的衣裳像是道袍。

一清道人的心砰砰直跳,从早上在王府里被秦王训斥,到后来在家门口被打了闷棍,再到泼皮把他扔到这里,短短一天,大起大落,凶险频生,一清道人提心吊胆,心理已经到了最脆弱的边缘。

此时此刻,那个穿着道袍的孩子,他首先想到的就是朗月。

“朗月!”一清道人冲口而出,他忘记了身体的疼痛,一个箭步冲向墙边那具小小的身体。

待到离得近了,一清道人终于看清,那孩子是脸朝地趴在地上的,小小的发髻、青布的道袍,单薄的肩膀、稚弱的身材,这是朗月,这真的是朗月!

只是朗月一动不动,他像是没有听到熟悉的呼唤,他的身体以一个极不舒服的姿势趴着,这是被人扔过来形成的姿势。

正常的人是不会用这个姿势趴着的,显然,自从被人扔过来,直到现在,他都保持着一个姿势没有动。

是什么情况下才能让人一动不动的,受伤?或者是......死了?

“朗月啊,你怎么了?是沈彤害的你,是不是,你说话啊你别死......”

一清道人一把抱起伏在地上的朗月,朗月的身体终于翻了过来。

昏暗的暮色中,只能看到那孩子雪白的小脸、紧闭的眼睛。

忽然,一清道人手上一颤,一把抛开手中的朗月!

那不是朗月,那只是一个和朗月差不多的孩子!

可是已经晚了,那个被他抛开的孩子忽然睁开了眼睛,手上银光一闪,一把雪亮的短刀便抵在了一清道人的胸口!

“你......你是谁?”一清道人颤声说道,夜色中,那孩子的脸朦朦胧胧,这不是朗月,确实不是。

“我是沈彤。”声音清甜,带着童音,也带着冷意。

一清道人的心沉了下去,就在方才,他说错了一句话。

“你应该早就知道是梅胜雪把朗月绑走的吧,可你为何却又认为是我杀了朗月?”沈彤淡声问道。

一清道人从鼻子里喷出一股浊气,他闭上双眼,一言不发。

☆、第二七三章狼心狗肺

白天川流不息的川官道上已经看不到来往的车马,附近的田野里,劳作一天的农人们已经回家,就连鸟雀也飞回林中树梢,这是一天之中最安静的时候。

但是破庙里并不安静,不怕人的老鼠躲在黑暗里悄悄啃食着带着馊味的硬馍,蚊子嗡嗡叫着,欢快地寻找食物,不知名的虫子藏在曾经住过乞丐的干草里窃窃低语,交配产卵。

黑暗中两个人依然对峙,一清道人胸前寒光闪闪,那是抵在他身上的短刀。

与其说是短刀,更应说是匕首,只有女子手掌长短,平素里藏在衣袖中,藏在靴子里,只作防身之用。

但是很少有人知道,这把匕首早已饮血。

它不名贵,但它是一件杀器,杀人的利器。

持刀的手也很小,很白,那是一个尚未长成的女子的手,但是这只手早就杀过人,从她更小的时候,她就取过他人性命。

她不嗜杀,她更不滥杀,她杀的每一个人全都该死,如果她不杀,那么死的人就会是她。

这一世,她用自己的手改变了自己的命运,她从八岁到十二岁,她艰难却茁壮地活着,她活得并不潇洒,但也没有如履薄冰。

现在,她看着面前的道士,在黑暗里待得久了,双眼已能视物,她能看清一清道士舒展的眉头,紧闭的双眼,他是准备赴死了吗?

哪有这么容易,你落到我手里,你的生死便也掌握在我的手中,何况你心中还有牵挂,那是你的牵挂,更是你的软肋。

任何一个暴露出软肋的人,就已经输了。

所以这些年来,她也输了。

因为她也有软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