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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2

    分紧绷,“不知两位……是什么关系?”

阿历克斯的中文并不好,连他的话都听不太懂,只能由阮棠来回答。她歪头想了想,红唇翘起,“阿历克斯是我最欣赏的男人,也是现在最亲密的男人。”

最欣赏?最亲密?

很好。

非常好。

江迟眯了一下眼,看都不看她一眼,咬紧牙关,不再说一个字。

感受到他身上传来的隐约的怒气,阮棠毫无心理负担的放松了身体,靠在椅背上,转头看向身侧的男人,“这位先生,我猜,你难道是对我一见钟情了?”

“不过这也难怪,每天都有人对我一见钟情,可惜我已经有了心上人,”她压低了嗓音,微微上扬的尾音显得娇俏又暧昧,“可不要爱上我呢,先生。”

下一秒,江迟转过头,死死地瞪着她,似乎要在她脸上瞪出两个窟窿来。

“想象力过度丰富并不是一件好事。”他身上的肌rou紧绷起来,一字一顿,牙关紧咬。

“是吗?谢谢你的夸奖,我也觉得我的想象力非常丰富。”阮棠和他对视片刻,眨了眨眼,随后若无其事的移开了目光。

见鬼!

江迟恶狠狠的砸了一下座椅,不甘心的看着车在酒店门口停了下来,阿历克斯去后备箱取行李,阮棠侧过身,准备开门下车。

就在下一秒,她的手腕就被一只冰凉的大手强硬的扣住,阮棠一惊,就看到眼前凑过来一张脸,堪称教科书式的英俊,只是眉宇间藏着一抹浓重的戾气。

江迟近乎贪婪的注视着她惊慌的小脸,摸惯了刀枪棍棒的手指竟然微微发抖,根本控制不住。

“你干什么?”阮棠不高兴的咬着下唇,一双杏仁似的大眼睛瞪着他,里面是他的倒影,清晰可见。

“我干什么?”江迟压低了声音,一字一句从牙缝里挤了出来,“你还问我干什么?”

“你难道不认识我?!”

最后一句已经带上了咬牙切齿的味道,然而阮棠只是无辜的摇摇头,“我不认识你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吗?”

江迟僵了一下。

“你是大明星吗?如果不是的话,那就真的很抱歉咯。”

阮棠对他笑得无辜又甜美,她抽回了自己的手,手腕上已经红了一圈,语气平淡的像是在谈论天气,“我是真的不认识你。”

我是真的不认识你。

真的,不认识你。

一个字,一个字,缓慢又沉重的砸在他的心上。

江迟呼吸一顿,有力的大手松了又紧,最后没忍住,直接砸在了车门上。

司机没敢说话,他今天只负责开车,一点也不想承受这份来自大佬的怒火!

——

阮棠已经提前订好了酒店,只需要拿房卡入住就好。

前台小jiejie多看了她一眼,眼中流露出一抹羡慕之情,“你男朋友可真帅!”

阮棠耸耸肩,没有解释。

没办法,要是一个一个解释,她可能会英年早逝,累都累死了。

两人住的是顶层的套房,内外两间,互不打扰,反正阿历克斯对女人没兴趣,她也从不高估自己的魅力。

打电话叫了客房服务,阮棠就直接瘫在了大床上,像是没了骨头一样,连下去吃饭的力气都没了。

阿历克斯倒是很有兴致,“伊莎,刚才那个男人对你说了什么?”

中文太拗口了,他学了很久都没学到皮毛,这让他忍不住怀疑自己的智商!

“他说……”阮棠眨眨眼,半路拐了个弯儿,“他说什么很重要吗?难道看上他了?语言不通可是个大障碍。”

阿历克斯嗤笑一声,“怎么会,他不是我喜欢的类型,而且我才不会动你的男人。”

阮棠的目光有一瞬间的复杂,“……他才不是我男人。”

“我看得出来,他对你有兴趣,很有兴趣……”阿历克斯怪叫一声,“嘿,你去哪儿?”

“我去拿饭,难道你没有听到门铃声吗?”

八卦到兴奋之处被人泼了一盆冷水的男人委屈巴巴的低着头,又在吃饭的瞬间满血复活。

“伊莎,中国的食物实在是太美味了!我要留在这里!你们真是太幸福了!”

幸福吗?

阮棠硬生生的往嘴里塞着饭,想起刚刚的相遇,情绪有些低落。

江迟啊……

这个让她在无数个日日夜夜辗转难眠的名字,如今就在唇边,她却不敢轻易说出口。

他变化很大,一身凌厉的气势让如今的她难以招架,可是,当他用那双黑漆漆的眼睛看向她的时候,仿佛又和她记忆中的少年重叠,丝毫未变。

阮棠随手打开电台,就听到熟悉的歌声响起,容祖儿的声音温柔缠绵,牵着她心里的弦,一下又一下,绵长的疼。

“你用泥巴捏一座城/说将来要娶我进门

转多少身/过几次门/虚掷青春……

小小的我傻傻等/我的心里从此住了一个人……”

江迟,你当初说的要娶我进门,你还记得吗?

——

江迟冷冷的盯着酒店的招牌,缓缓地吸了一口气,电话打给了自己的助理。

“去给我查,刚刚进门的阮小姐和那个外国佬,有没有住在一个房间!”

如果她敢和野男人住一个房间,他就敢把酒店给拆了!

第二章初见

六朝金粉地,金陵帝王州。

南城的三月,草长莺飞,秦淮河在桨声灯影里摇曳,柔波漾漾,湿潮的气息扑面而来。

连日阴雨缠绵,把裂着口子的青石板街冲刷得干干净净,连下脚都不忍心。天色将明未明,像是颜色陈旧破败的画布,斑斑驳驳的墙皮写满了岁月的痕迹,街巷屋檐滴水成串,滴答滴答的往下落,不远处有乌篷船划过,船夫披着蓑衣,苍老的手臂执着船桨,穿过深褐色的桥洞,向着远方而去。

下了火车,江迟顶着一块巨大的纱布,跟随着母亲的脚步,拎着大包小包走在后头。

南城的三月春光,对他来说是绝对的新鲜事物,可他此刻满心烦闷,脸色比天色还要阴郁,赌着气往地上一坐,大剌剌的叉着腿,两只手往脸上扇着风,“不走了不走了!走了多远还没到!”

雨水把他的衣角压得沉甸甸的,鞋子也湿的通透,让他懒得挪开步子。

五岁大的男孩子,整天就知道惹是生非,乔南拿他一点办法也没有。

江河大手一挥,嗨呀,养儿子就是个大坑,臭小子生来就是坑爹的,不养了不养了,送回爷爷家去坑爷爷好了!

反正老头子一直念叨孙子,让他见识一下他大孙子的破坏力,以后就用不着念叨了!

于是,刚刚和学前班的同学干过一架的江迟就被母亲遣送到了南城。

说起来,他的名字也有意思,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