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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12

    了看她,目光淡然。

周围都是人,瞧她这架势,跟单挑似的。

那时候李不琢没少干出格的事,没想过他会答应,只不过冲沈初觉上次那张红透的脸,她想再看一次。

谁知他撩起眼皮,慢吞吞地说:“好啊。”转身继续发试卷。

李不琢真是一拳打在棉花上。

可她当时对沈初觉一点歪念都没有,整颗芳心挂在一个高二体育特长生身上。

她将自己洪水般的少女心一股脑地倾向沈初觉,整天说着“下午去看他的篮球赛,戴了新发卡,好不好看?周日挑了一个多小时”,“书包上的小挂饰是限量版的,你说他会不会注意到”。

李不琢边说边绞手指,表情认真得不行。

沈初觉每次都微微翘起嘴角,慢条斯理地说:“好看。”

或者,“或许会。”

直到有天李不琢去看篮球赛,提去的几罐可乐被那个体育特长生同班的女生扔在地上。两个人压住李不琢的手臂,一个人打开其中一罐,叫了声“小贱种”就把可乐往她头上倒。

而男生始终抱着胳膊站在一旁看好戏,似乎有女生为他当众争风吃醋更显身价。

那天庄佩茹生病在家休息,李不琢不敢挑这个时候招惹她,便拐到沈初觉那洗头。

一边洗一边语气轻松地说起这件事。

尽管她努力装出满不在乎的样子,还是不可避免地红了眼睛。

沈初觉默默递去一条新毛巾给她擦头,转身走进厨房,端出一碗糖水。

“那……是什么?”李不琢的声音还有点哽。

“清氽鸡头米。”沈初觉拿眼瞥她,“南荡的鸡头米,中午刚到,佣人下午才剥好。”

“南荡?”李不琢眨眨眼,把毛巾绕在颈边。

“苏州葑门南塘。”

“苏州?!”得有上千公里了。李不琢捧碗的动作顿了一下。

应时的鸡头米一粒粒滚圆,软糯中带着点韧劲。汤头鲜甜,扑鼻的清香,竟让她生出一种大味至纯的感慨。

一口喝半碗,火气都小了不少。

“鸡头米……没有学名吗?”

“芡实。”

李不琢知道芡实,过去听庄佩茹说过,于是佯装懵懂,问道:“这玩意儿不是壮阳的吗?我记得是益肾固精。佣人专门做这个给你喝,你那方面不好?”

句尾的语调要扬不扬,她说完没绷住,先笑了起来。

沈初觉的脸在她的注视下,就这么一寸一寸再次泛红,甚至连眼皮都透着绯色。他皮白,只要一点点的红色就很显眼。

她乐坏了,心想他怎么那么可爱,心里那点憋屈瞬间被抛到九霄云外。

沈初觉领教过她语出惊人,可没想到这么百无禁忌。他躲无可躲,顶着一张大红脸,哑着嗓子说:“只不过刚好到了吃它的时令。”

李不琢的坏心情一扫而空,吹干头发大摇大摆地回家,过一晚就忘了那灌兜头浇下的可乐。

然而一周后,人人都在传那个体育特长生被捆住手脚,嘴里塞了破布,锁在体育器材室的跳马箱子后面两天多。

到最后,怎么也查不出是谁干的,一度成为学校的未解之谜。

李不琢一直怀疑,这事和沈初觉有关,可愣是没让她寻出一点端倪。

关于他,李不琢存有许多的困惑,比如为什么要对她这么好?喜欢她?还是单纯只想和她*?她从没忘记过去他的不告而别,如今久别重逢,他却依然缄口不言。

他不说,她只好猜。

先是在国外长大,某天成为出现在她家的陌生访客,两年后却不告而别。他父母从未露面,却有佣人,言行举止一看就有着极好的教养。

起码,家里蛮有钱的。李不琢咂咂嘴。

*

培训结束那天有个结业晚宴,规格当然不能比需要穿晚礼服的那种,但据说s集团的亚太区高级副总会出席。

亚太区高级副总,李不琢记得这好像是沈初觉曾经的职位。

晚上一群人端正坐好,眼巴巴等着副总裁出来,过会儿一个身穿优雅套装的年轻女人走上前台,眉眼与沈初觉竟有几分相似。

她叫沈湄。

李不琢小声念叨:“怎么都姓沈。”

旁边有人给她解释:“s集团老爷子叫沈蕴之,家族企业,要害职位当然都姓沈。”

李不琢恍然大悟地点头,“她好年轻。”

“其实三十三了,保养得好。”

对方是这一次总部的培训员,跟李不琢有数面之交。她凑过去低声问:“华澍酒店的总经理叫沈初觉,跟他们家有联系吗?”

“沈初觉啊……”娃娃头女生茫然回忆了半分钟,略有歉意地摇头,“他过去任副总,在曼哈顿工作,没听说和沈家有什么关系。”

也是,哪有那么好命让她撞上豪门巨子。

李不琢无所谓地笑笑。

第10章

回到澍城,李不琢又接受了一个月在岗培训,算是能熟练完成日常服务,从摆放餐具到为客人收拾行李、出行订票。

华澍的管家团队采用轮班倒的工作制,以保证客人获得24小时全天候服务。

每天早晨五点半醒来,换好干净熨帖的黑色制服,搭配暗纹马甲和同款颜色的领结,黑色西裤搭配有复古花纹的皮鞋,戴上白手套。六点,所有当班的管家一起客人资料,满足不同客人的需求。

李不琢接待的第一位客人是飞来澍城见客户的商务女经理。

头天晚上她打听到对方偏好的洗浴品牌,托人从外送来,预备明天换上。

回到管家室,意外在床头发现一只长方形的花盒。盒子很大,一派沉酽的黑,面上系有镶金线的暗红色缎带花结,附着一张小卡片。李不琢抽出来打开看,一行“送给新的旅途”赫然眼前。

她认出这是沈初觉的字。

哪怕过了那么多年,她还是一眼就能辨别。

漂亮的颜体。

过去读书的时候,班上大多数人都偏爱柳体和欧体,嫌弃颜体占地多,像一介武夫。

沈初觉说:“重一分就粗疏,轻一分就漂浮,写字要有天真的书意。”

这话李不琢听不懂,但她爱看他写字,写什么都行。再怎么鸡飞狗跳的年纪,只要往他身边一坐,心就无端静了下来。

他手指白皙修长,手腕青筋随运笔的行顿隐现。

李不琢坐的位置时左时右,手背手心全都盯得津津有味,一边诧异男生的手真大,一边肖想被他握住的情形。可惜这样的发呆多半以他凉凉的一声“你很闲吗”告终。

眼下卡片上的字和她记忆中的略有偏差,想必是随人生阅历而变化。

凛凛然,整峻的庙堂之气。

管家室在豪华行政套房隔壁,是个小号的标间。她正捧